知識產權的時間性
更新時間:2020-12-01 15:29:35
??? 知識產權的時間性,是指它在時間方面受到的限制。即知識產權只在法律規(guī)定的有效期限內受法律保護,一旦超過了法律規(guī)定的有效期限,則該項權利就不復存在,相關的智力成果(知識產品)就演變?yōu)槿祟惖墓餐敻唬巳丝梢詿o償使用。比如,發(fā)明專利的保護期限是20年,自然人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加上作者死亡后50年。法定有效期限屆滿,則特定的知識產權即失去法律效力,任何人都可以無償地取而用之。
??? 法律對知識產權在時間上加以限制的目的,在于鼓勵智力成果早日為社會公眾所普遍掌握和利用,增強和提高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促進科技文化事業(yè)的發(fā)展和社會的文明與進步。知識產權制度既要保護智力成果創(chuàng)造者的權利和利益,也要促進科技文化的使用與傳播,提高整個人類的科學文化水平。所以,對智力成果創(chuàng)造者的專有權利規(guī)定一個有效期限是十分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