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應該了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最新修訂版的五個問題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7:46
當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法律”)于1983年實施,并于1993年和2001年進行了修訂,自實施以來,在支持中國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現(xiàn)行法律在實踐中備受爭議,主要是因為注冊程序相當復雜且耗時,惡意注冊很常見且難以制止,并且不能提供足夠的商標侵權(quán)保護措施。因此,中國商標修訂的最新草案法律草案(“草案”)已經(jīng)發(fā)布,目前可以公開征詢公眾意見,截止日期為2013年1月31日。總體而言,該草案解決了上述問題??鐕荆ā?MNC”)提出的一些有趣的關(guān)鍵變更的詳細說明如下:
擴大非傳統(tǒng)商標注冊
草案建議接受非傳統(tǒng)商標注冊,以涵蓋聲音并涵蓋單色(如果單色已經(jīng)通過使用獲得了獨特性)。
程序簡化
中國商標局(“ CTMO”)已經(jīng)允許試點程序以電子方式提交文件已有數(shù)年的歷史,現(xiàn)在正式提議將這種做法明確寫入本草案的法律中。
此外,草案還建議申請人可以針對一個涵蓋多個類別的商標提交一份注冊申請。當前的做法僅允許在一個類別中提交一個商標,而不同類別則需要其他商標申請。
此外,建議采取商標代理人訴訟的做法,以為商標申請人提供在CTMO程序中提出其注冊的補充論點和證據(jù)的機會。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點是,還建議延長上訴期限:草案建議將上訴期限從目前的15天延長為30天??傊?,這些新的擬議程序大體上遵循了國際趨勢,希望它們也將在中國運作。
異議程序的重大變更
值得特別提及的是,CTMO的異議程序在草案中進行了實質(zhì)性更改。首先,它嚴格限制了反對黨及其反對的理由。過去,任何一方都可以基于任何理由(即絕對理由或相對理由)反對任何商標,但草案僅允許在先商標的所有人或利害關(guān)系方在商標注冊之前就相對理由提出異議。這一變化將減少異議案件的數(shù)量,并有助于減輕不忠實的異議問題。
此外,如果CTMO拒絕了異議,則CTMO將立即允許注冊,并且不再具有待決的申請,直到通過以下上訴程序解決。對方在商標無效方面的唯一訴求是通過新程序“無效”。由于跨國公司通常是提出異議的一方,因此這一變化將極大地影響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商標戰(zhàn)略。如果跨國公司失去異議申請,他們只能試圖使商標無效,并將面臨不忠實申請人接受注冊的不利局面。因此,過去,不忠實的申請人將無法注冊商標直到情況得到解決為止,但根據(jù)草案,不忠實的申請人將被允許使用商標,直到該商標無效為止。在這方面,強烈建議跨國公司首先關(guān)注反對,而不是先前優(yōu)先考慮在法庭上提出其他訴因的做法。
商標與商標名稱?的沖突
草案明確規(guī)定,如果任何公司使用馳名商標或其他注冊商標作為商品名稱并引起公眾混淆,則將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
?更加有利于商標所有人的舉證責任
草案提出了懲罰性賠償,這是商標制度中首次引入懲罰性賠償,以懲罰嚴厲的商標侵權(quán)活動,其損失將是所獲利潤/所遭受損失的1到3倍(許可費可以是參考)。
此外,草案還建議將違約賠償?shù)纳舷迯?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此外,有爭議的侵權(quán)人將被要求提供其財務賬簿作為顯示利潤的證據(jù),這是商標所有者先前難以獲得的,否則,這意味著法院將用于計算此類損害的唯一證據(jù)將完全基于根據(jù)商標所有者提供的證據(jù)。
此外,還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商標所有人在過去三年中無法證明其商標的使用并且無法證明遭受任何其他損失,則草案不建議商標所有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