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類商標申請是誤解還是事實
更新時間:2020-12-01 15:38:24
引入多類商標申請的規(guī)定是自2014年5月生效的《商標法》第三次修訂的重點之一。
在發(fā)達國家,多類別商標申請是一種常見做法,并且在馬德里體系(國際商標申請體系)下尋求商標申請的申請人中非常受歡迎。中國采用多類商標申請制度符合國際通行做法,也為相關企業(yè)的未來業(yè)務發(fā)展提供了便利。根據主流資料,多類商標申請似乎為商標行政管理提供了以下優(yōu)勢:(i)節(jié)省注冊號資源;(ii)減少檢查工作量;(iii)促進商標通過更高的統一搜索標準進行搜索,分析和分類;(iv)簡化行政工作。
但是,有利于商標行政管理的并不一定是申請人所青睞的。許多在不了解新系統的利弊之前急于提早申請的申請人可能會在以后遇到意外的麻煩。
在尋找新的多類商標申請制度是否實際上對商標申請人有利的問題的答案之前,我們需要對有關新制度的以下問題做出答案:(1)對申請人而言,經濟上有效嗎?(2)檢查過程是否節(jié)省時間?(3)簡化了注冊申請流程嗎?(4)商標管理變得更容易了嗎?
真相1:申請費沒有減少。
根據實施多類別商標申請系統的國家/地區(qū)的慣例,對其他類別采用折扣,而對第一類申請則按標準費率收費,該做法旨在鼓勵申請人提出申請。多類商標申請。相比之下,按照中國目前的標準費率,多類別申請將按類別而不是按申請收取,收費標準為每類別800元人民幣;每增加一件商品,將加收80元人民幣的附加費。換句話說,新實施的系統對申請人而言并不便宜。
真相2:審查申請至少需要花費與以前一樣多的時間
以三類單一商標注冊申請為例;如果涉及一類的整改或異議程序,則將延遲對其他兩類的進一步檢查,直到完成整改或異議程序為止。
與單類應用程序相比,多類應用程序花費的時間更多或更多。即使在整個申請過程中沒有任何糾正或異議,新商標法也沒有具體規(guī)定來反映審查單類申請所花費的時間與審查多類申請所花費的時間之間的任何差異。
真相3:檢查程序將變得更加復雜。
如上所述,如果需要糾正多類申請或進入異議程序,則審查程序將被延長。如果申請被部分拒絕,申請人將需要提交一份請愿書,以分割申請并申請重新考慮部分拒絕決定。
真相4:商標管理可能會變得更加困難。
一旦批準了多類商標注冊申請,就不可能按類別劃分注冊商標。因此,在商標轉讓或許可的情況下,有關商標必須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轉讓或許可,因為不可能根據實際需要選擇特定的類別。此外,仍然不確定是否可以批準特定類別中的注冊續(xù)簽申請,因為商標局尚未對此問題提供明確的規(guī)定。
結論
由于申請人對多類申請的了解非常有限,并且主流媒體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因此已經提交了大量的多類申請。一旦煙霧消除,結果將變得顯而易見。由于上述因素將不可避免地對多類商標申請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建議申請人謹慎行事,并且只有在了解新制度后方可采取行動。